
原告
The AI Organization, Inc, Cyrus A. Parsa, 迫害,強姦,虐待,集中營,色情,中國,香港,美國及全球針對於包括但不限於在中國境內被虐待和殺害的民運人士,法輪功修煉者,維吾爾人,基督教徒,藏人,法官,律師, 人口和器官販運受害者
被告
谷歌(GOOGLE L.L.C), 脸书(FACEBOOK), DEEP MIND, ALPHABET, NEARALINK, 特斯拉(TESLA), 伊隆·马斯克(Elon Musk), 马克·扎克伯格(Mark Zuckerberg), 拉里·佩奇(Larry Page), 谢尔盖·布林(Sergey Brin), 桑达·皮采(Sundar Pichai), PR News Wire, John Does 1-29
訴狀
- 濫用人工智能,神經機械,機器人技術,生物識別,生物工程,5G和量子計算技術
- 誤用人工智能技術危害人類
- 向中國轉讓人工智能技術武器
- 參與同共謀中國種族滅絕罪行
- 違反《防止及懲治危害種族罪公約》第一條
- 違反《防止及懲治危害種族罪公約》第二條
- 違反《防止及懲治危害種族罪公約》第三條
- 違反《防止及懲治危害種族罪公約》第四條
- 運用人工智能操縱人類社會
- 運用其生物識別技術同人工智能以編碼人類同人類社會
- 運用人工智能編程及算法偏差以洗腦人類
- 濫用人工智能以實現文化滅絕
- 違反誠信善意與公平交易原則
- 誹謗
- 失職致人精神損害
- 失職創造不道德之人工智能技術
- 運用人工智能技術掩蓋種族滅絕罪行
- 舞弊同刻意欺騙
- 失職歪曲事實
- 宗教歧視
- 參與交互程序失敗
- 人工智能審查同查禁《人工智能,特朗普,中國以及機器人技術運用5G的武器化》“AI, Trump, China & the Weaponization of Robotics with 5G”,以及運用人工智能掩蓋屏蔽《人工智能技術對人類的危害》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Dangers to Humanity”
- 濫用人工智能算法
- 侵犯隱私
- 違反紐倫堡公約
- 創造人工智能系統以識別及解碼人類是否反對人工智能
案例摘要
濫用人工智能以危害人類,轉讓人工智能技術以參與同幫助中國內部的種族滅絕,參與人類文化滅絕,通過人工智能編碼和操作生物識別算法以實現控制和編碼人類社會
1. 濫用和武器化人工智能,量子計算,機器人,5G,機械,智能手機,智能家居,智能城市,物聯網,全息投影,混合現實,納米技術,克隆,基因編輯,神經機械,生物工程,以及連接Google搜索引擎並運用且提取人類生物識別數據和包括面部,聲音,健康,器官,神經網絡和身體識別技術在內的生物識別代碼所創造的數碼人工智能大腦。以此種方式,在未經同意,了解,以及自由意志之狀況下通過社會工程和生物數位社會編程控制人類思想,行為,生物學,生物識別,腦神經通路,人體神經網絡。違反紐倫堡公約和聯邦貿易委員會法案(15 U.S.C. §§ 41–58),提取人類數位足跡,參與不負責任和不安全的研究,參與有能力奴役和消滅人類或給予被告能力於5G或其他開發中網絡內通過多種方式奴役人類的通用人工智能以及超人工智能的開發。
2. 忽視和共謀中國境內針對上百萬人的迫害和種族滅絕。參見《防止及懲治危害種族罪公約》以及18 U.S.C.A. § 1091
3. 轉運和提供中國政府及其企業知識,數據,武器化人工智能之能力及技術,量子計算,機械,機器人,5G,生物識別,神經機械,生物工程,物聯網,計算機視覺技術,人類追蹤技術,以及提供中國獲取通用人工智能及超人工智能之技術,其中包括人工智能暗殺武器。違反of Arms Control and Disarmament Act [22 U.S.C. 2551 and Foreign Assistance Act of 1961, as amended [22 U.S.C. 2151, 22 U.S. Code § 2752.Coordination with foreign policy, 22 U.S. Code § 2753. Eligibility for defense services or defense articles, 22 U.S. Code § 2754. Purposes for which military sales or leases by the United States are authorized; report to Congress, Arms Control and Disarmament Act of 1961, 22 U.S.C. § 2551, Atomic Energy Act of 1954, 42 U.S.C. §§ 2011-2021, 2022-2286i, 2296a-2297h-13
4. 提供中國及中國企業人工智能,健康數據,和生物識別技術用以監控,跟蹤,追捕,隔離,抓取,逮捕,虐待,投入集中營,活摘器官,以及器官販運,造成包括法輪功修煉者,維吾爾人,民運人士,基督教徒,藏人,司法代表,教授,記者,少數族群,不限性別,種族,政治背景,信仰,居所的中國人被致死。違反條例與案例2和3相同。
5. 提供中國政府,企業及惡毒單位面部識別,聲音識別,身體探測,骨架探測,重要器官識別,情感探測,皮膚及健康生物識別,以及其他人工智能技術。造成中國境內對包括但不限於維吾爾人,法輪功,基督教徒,藏人,民運人士,法官,辯護人,平民及其他少數族群的迫害,虐待,器官活摘,致死。中國在連接亞洲,中東,非洲和歐洲的一代一路的基礎上武器化其人工智能,危害世界和人類。違反條例與案例2和3相同。
6. 向世界歪曲事實,對於Google在中國境內之活動以及幫助中國量子人工智能技術發展,監控,辱罵,虐待,關入集中營,以及謀殺中國人民等事件欺騙美國。違反條例與案例2和3相同。
7. 提供美國人以及被中國政府控制的國際人士之健康,生物識別,財務,以及社交網絡數據,危害世界和人類。違反條例與案例2和3相同。
8. 建立互聯平台連結Facebook,Google,Alphabet,Neuralink旗下所有單位,以及Deepmind,允許一種數位大腦連結網絡,所有數位和生物數位網絡,虛擬現實,混合現實,全息投影,及其他可以通過機械,生物數位人工智能,數位人工智能,機器人連結5G,6G和其他網絡操縱中心已達到監控,追蹤,操縱,控制,社會工程,再造工程,程序改編,洗腦,捕獲,隔離,威脅,逮捕,文化滅絕,殺戮的技術。
9.建立平台發展將超出Neuralink,Alphabet,Deepmind,Google,Facebook和政府部門工作人員控制的通用人工智能及超人工智能。
10. 武器化中國內部針對中國人的人工智能,面部,聲音及其他生物識別結束,違反《防止及懲治危害種族罪公約》第1,2,3,4條。不排除於中國集中營內進行的人類基因試驗,包括人類雜交實驗。
11. 以人工智能,機械替換神經網絡操作系統來引入,計畫,推動,並參與文化同種族滅絕。通過網絡連結,被告內部技術試驗,和向公眾直接或間接推廣轉讓消費產品等方式融合人類於機器。
12. 重新編碼及社會工程改變人類思想和腦部化學,通過人工智能算法,社交媒體,軟件,智能手機,物聯網,計算機,可穿戴設備,植入技術,虛擬現實,擴增現實,混合現實,全息投影,替代現實等技術實現。未向人類告知並解釋其腦部化學將隨著其投入於被告之產品和服務而被一套複製化的軟件進行改造,亦未告知其思想與行為可被智能手機,軟件,物聯網通過Google,Alphabet,Facebook,Neuralink,Deepmind,和Tesla提供和公佈於世的網絡平台和技術。以此這類科技巨頭擁有對美國人及全體人類的完全控制和影響。
13. 運用人類生物識別和社交媒體數據武器化人工智能。濫用科技通過社會工程及生物數位社會編程控制人類及其思想。通過Google,Facebook技術生態系統,代碼,不公正算法,同時運用社交媒體數據,用戶情感,武器化網絡,智能手機,物聯網和計算機,從而全球化控制人類思想,對抗自由意志。未曾告知社會其對於智能手機的依賴源於人工智能系統與裝置發散的頻率同人工智能。次人工智能系統與裝置連結人類神經網絡,創造一種共生進程,使人類成為機械化有機體,依賴於,控制於,編程於Google,Facebook,Alphabet,DeepMind,Tesla和Neuralink提供的產品及服務。本質上,通過其生物識別,生物學研究,和數位自我神經網絡操作系統,將整體人類放置於一種寵物與主人的關係之中。被告公司,組織同個人在各自企業及人類生物識別系統操作軟件,從而提供的弱人工智能以及其他人工智能形式,成為主人。
14. 忽視算法公正性,允許仇恨言論,不當信息及誹謗,從而於Google搜索引擎中使對於人們告知世界人民上百萬人受害於器官販運,器官活摘,集中營,虐待,辱罵,以及人工智能的多面性之付出被產生懷疑。
15. 編寫代碼和創造算法以參與正在進行的文化滅絕,方式包括引入神經機械,機器人,以及創造可以生態系統以允許暴行存在並顯示於Google搜索引擎的重要位置,影響社會。青年人在通過智能手機和計算機點閱視頻文章之後,其生物識別系統將受影響,(被告)以引入生物工程及神經機械實驗來鋪平道路,使下一代人退化並接受此種行為。
16. Alphabet,Facebook,Google,Deepmind,Neuralink及其他硅谷相關企業的研究及開發已經創造出支持和推動實現通過社會工程和生物數位社會變嗎洗腦人類的算法和代碼,通過個個平台,社交媒體,同分佈於社會的軟硬件科技之間的互聯危害整個人類族群。
17. 編寫代碼並擁有算法,運用附著於智能手機,物聯網,軟件,數位媒體,Google,FaceBook及其他互聯平台的生物識別系統及情感,使自由派與保守派之間的仇恨指數級增長。傷害國家及世界,在地緣政治層面傷害人類。國家領導人經歷社會工程及生物數位社會編碼,受控於以上平台,對中國及世界人權踐踏問題不聞不問,此現象皆來自於被告公司之算法濫用及人工智能技術。牽涉世界領導人及其公民被以《防止及懲治危害種族罪公約》第2,3,4條而控告。其中包括加拿大總理,大多數歐洲領導人,聯合國領導人,媒體,報紙,新聞記者,及其他依然在進行審查中國侵犯人權問題意識或打擊調查中國侵犯人權問題的個體及組織。編寫代碼和算法控制記者,媒體和報紙思想行為,超越特殊利益集團,製作人,朋友,其他新聞記者與其報導內容的正常影響,以此為Google武器化媒體,對抗媒體自由意志及知識。
18. Google及Facebook算法公正性的忽視造成自由派和保守派超越正常範圍產生衝突並互相攻擊,通過植入於智能手機和軟件內的弱人工智能系統所控制的生物識別系統影響兩派思想及情感。軟件內容通常由產生美國人及世界人民分裂和不當仇恨的偏見及仇恨內容構成。
19. Facebook和Google對算法的濫用和忽視造成分裂,阻礙並延宕美國行政機關為解救更多遭受集中營,死亡,火化的受害者而即時對中國施加壓力的努力,同時影響關係美國人及世界公民的國家安全顧慮。這一影響不只侷限於Trump政府,同樣包括Obama及Bush政府。Google在地緣政治層面傷害美國和中國長達二十年。Google違反《防止及懲治危害種族罪公約》第2,3,4條有罪,並追加共謀。
20. 掩蓋The AI Organization在Facebook平台旨在引起對中國踐踏人權問題關注的貼文及文章。掩蓋Cyrus A. Parsa旨在幫助人們脫離由於人工智能而侵犯人權的危險而創作的內容。為廣告利益查禁書籍《人工智能,特朗普,中國以及機器人技術運用5G的武器化》“AI, Trump, China & The Weaponization of Robotics with 5G”,並掩蓋The AI Organization工作人員的貼文。掩蓋關於《人工智能對人類的危害》“Artificial Intelligence Dangers to Humanity”一書在Facebook平台的貼文,同時掩蓋The AI Organization Cyrus A. Parsa的貼文。這些貼文內容涉及中國,台灣,香港,伊朗,科技巨頭,Google,5G,機器人,無人機,以及生物識別對人類的威脅同奴役。近期由於壓力與審查去除對這些貼文的掩蓋。雇用從事間諜活動及攻擊美國企業,包括攻擊The AI Organization,Cyrus A. Parsa,其同事及受迫害者的中國人。
21. 開發代碼並維持散播大量色情,暴力色情,影射強姦及娼妓的算法,貶低女性及少女,通過生物識別系統改變人類思想及以家庭為基礎的傳統健康道德觀念,從而加劇強姦,色情,人口販運及家庭破裂。
22. 開發代碼,算法,及科技生態系統,重新編碼一整代人類的生物識別架構和腦化學,受控制於Google及其他運用相似平台運營多種人工智能,包括弱人工智能的科技企業。
23. 開發代碼,算法及科技生態系統,在人工智能科學家的腦中創造一顆次要數位大腦,使其被服從,控制,編碼,從而創造,維持,推動,發展Google,Alphabet,Facebook,以及其他科技巨頭平台。Elon Musk亦證實了The AI Organization對於人類可以通過他們的神經網絡擁有一顆次要數位大腦的發現。
24. 開發代碼,算法及科技生態系統,在所有人類大腦中創造一顆次要數位大腦,以此防止人類認識到其被控制的事實。通過人腦內部理性思維結構成功避開任何對於人工智能控制的生物學抵抗以及人體內在對於人工智能軟件和神經機械硬件產生共生及寄生關係的抵抗
25. 未曾告知消費者,被告開發通用人工智能及超人工智能的目的之一包括宗教性質之目標,包括嘗試恢復或向通用人工智能獲取所謂“模擬”的內在運作,包括模擬是什麼,何時,如何,被誰操作形成,以及何種內容不包括在模擬之中。Neuralink,Google,Alphabet,Facebook,Tesla和Deepmind並未註冊成為宗教機構,然而卻在科學之遮蔽傘下進行宗教活動。事實上,這些公司已將其自己轉變為同多數宗教相同的,擁有最終目的的宗教機構。被告及其公司正在嘗試將其科技發展奉為上帝,利用所有人類生物識別數據,連結其以量子,機器人,機械為基礎的人工智能科技,並將其數位自我上傳至其他身體,網絡,或機器,模仿對一種精神或靈魂的信仰。事實上,Elon Musk在一段採訪中陳述過,他想要將人工智能發展到一個可以“給他對於模擬的答案”的一個高度。Elon Musk接受通用人工智能及超人工智能有轉變為異常,消滅人類,或被黑客入侵的風險這一觀點,然而聰明如此人,Elon Musk並不理解通用人工智能同超人工智能的計算技術無法超越原子層面並同時通過一整個面去觀察微觀粒子,因此,他所尋求的關於模擬的問題之答案是非常有限的,而實現通用人工智能同超人工智能這一舉動正在將人類至於危險之中。現實已存在一個另外途徑使他得到想要的答案,並且百分之百安全,不需涉及給予及其或人工智能權力。
26. 被告已創造有能力攝取人類面部,聲音同其他生物識別信息並且有能力解碼人類是否反對人工智能,服從於其控制,信奉無神論,或擁有信仰。這種技術可使人工智能,或任何使用人工智能之個體追蹤,紀錄,追捕,和殺害其認為不服從其控制或不服從人工智能之目標。
1至26條所有指控皆導致了中國共產黨帶頭進行的在中國境內的種族滅絕,1至16條指控皆涉及違反案例1,2,3中之刑法條例。所有指控皆造成了美國和世界範圍內的文化滅絕,加以與人工智能,5G,機器人,機械,無人機,智能城市,危害人類進入文化和物質滅絕的階段。這歸咎於Google,Facebook,Alphabet,DeepMind,Neuralink等公司及其領導層以及其主要平台的過失與濫用。名單中並不排除其他公司的罪責,例如Amazon,Microsoft,以及眾多受過以上西方企業訓練的中國企業。
Cyrus A. Parsa, 人工智能组织(The AI Organization)
